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许可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激发检验检测市场活力。
据了解,2020年8月,我省在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检验检测机关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根据前期试点运行情况,省市场监管局于今年4月27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决定自发文之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
《通知》指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以自愿为前提。凡符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必须采用一般程序或者告知承诺程序的外,均可自主选择资质认定程序。
申请机构选择告知承诺方式的,应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签章后的告知承诺书原件(一式二份)及相关申请材料。资质认定部门应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实施审批,并在作出准予资质认定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机构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现场核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申请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依法作出承诺、严格履行承诺,同时按照有关告知承诺后续监管要求,依法加强对有关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对于在资质认定申请中作出虚假承诺、声明或者未按规定履行承诺、声明的,按程序报请资质认定部门依法撤销许可决定,并向社会公布。各检验检测机构要依法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接受和配合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开展的核查和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本文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官网
http://www.hubei.gov.cn/zhuanti/2020/scjg/zdgz/202105/t20210513_3532798.shtml